来源:原创/发布时间: 2017/08/14
各市(州)人民政府,省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:
为持续巩固全省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工作成果,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的通知》(国卫疾控发〔2017〕15号)要求,省卫生计生委、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联合编制了《“十三五”四川省地方病防治规划》(可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),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四川省财政厅
2017年6月28日